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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108年4月25日107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校務會議決議、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2條及108年7月23日海人字第1080013504號書函辦理。 本校校長任期將於109年7月31日屆滿,依大學法、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本校校長遴選辦法(以下簡稱遴選辦法)第2條規定略以,本校校長任期屆滿10個月前,應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爰本校應於108年9月底前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本校校長遴選相關事宜。 依遴選辦法第2條第2項第1款第2目規定,行政人員代表一人,由本校編制內助教及職員(不含軍訓人員)互選三名行政人員代表候選人,任一性別候選人至少一人,送請校務會議就行政人員代表候選人中選舉產生之。 有關投開票相關事宜如下: 選舉方式:採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方式行之,每人領取一張選票。另為符合性別平等相關規定,每張選票須圈選3人,且至少1人為不同性別,圈選少於3人或超過3人或不符性別比例規定皆視同為廢票。 投票時間:108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 投票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展示廳。 領取選票:請親自簽領選票及投票,不得代理。 選務規則:選舉當選名次,按應選出名額之得票多寡為序;票數相同者超過應選名額時,參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7條規定精神,由監票人員推派代表當場以抽籤定之。 開票時間:當日截止投票後,於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展示廳公開開票,並公開宣佈選舉結果。 監票人員:莊麗珍秘書、劉麗卿秘書、蔡欣慧秘書、廖嘉慧組長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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