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第一組 公告
【速別】
普通件
【公告日期】
2021/06/02
【核准日期】
2021/06/02
【發文字號】
海人1100010955
【承辦人員】
黎婉玉
【聯絡方式】
1159
【主旨】
公示送達本校110年5月18日海人字第1100009661號函予海洋法律研究所洪思竹副教授。
【附件】
【公告內容】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應受送達人:海洋法律研究所洪思竹副教授。
旨揭函經以雙掛號郵寄方式遞送,郵局以「地址欠詳」為由,無法遞送退件,因應受送達人應為送達之住所不明,致該函無法送達,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符法定送達程序。
應受送達人自公告日起得於上班時間至本校人事室第一組親自領取旨揭函,自公告之日起20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本校得依法逕行提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